渝府〔2016〕74号
黔江区、武隆县、石柱县、酉阳县、彭水县人民政府:
《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乌江(重庆段)水体达标整治方案(2016-2020年)的请示》(武隆府文〔2016〕35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乌江(重庆段)水体达标整治方案(2016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二、《方案》确定的57个项目,总投资32.3110亿元。其中,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33个,投资24.6354亿元;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4个,投资0.8590亿元;工业污染治理项目5个,投资1.8984亿元;河道综合整治项目1个,投资1.3600亿元;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个,投资0.0800亿元;垃圾处理项目2个,投资1.2706亿元;流域生态防护项目1个,投资0.3682亿元;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项目1个,投资0.0600亿元;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1个,投资0.7600亿元;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8个,投资1.0194亿元。
三、你们要理顺乌江流域(重庆段)管理机制,明确工作职责,保障资金投入,抓好工作协调,确保乌江流域(重庆段)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,全面完成《方案》确定的各项任务,实现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。同时,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期、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关系,有机衔接本地区统筹城乡、“十三五”规划等部署和区域性规划,整合资源、突出重点、有序实施。按照“治污集约化、产权多样化、运营市场化”的原则,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运营机制,多方吸纳社会资本,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,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。
重庆市人民政府
2016年9月12日
注:选自市政府